员工提前7分钟下班遇车祸身亡,公司否认工伤,法院判了→
员工提前7分钟下班遇车祸身亡,公司否认工伤,法院判了→。上下班路上出的事故能否认定为工伤?山西省人社部门通过一系列案例及法律规定为大家解析其中的关键。2023年8月23日17时53分,某电子公司员工卢某下班打卡后驾车离开厂区,7分钟后在距离公司3公里的路口遭遇交通事故,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交警部门认定卢某对事故无主要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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卢某家属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时,公司提出异议,认为卢某下午5点53分离开属于私自早退,不算正常上下班。然而,人社局调查发现,卢某自2023年2月入职以来,半年内的下班打卡记录显示其离开时间始终在17时50分至18时之间,公司从未对此现象提出过警告或处罚等管理措施。最终实时热点,人社局认定卢某为因工死亡,两级法院均维持了这一结论。员工提前7分钟下班遇车祸身亡,公司否认工伤,法院判了→