恶搞风文创把鲁迅形象做成臭豆腐 引发版权与人格权争议
近期,一款“鲁迅同款毛背心”火上热搜。这款由人民文学出版社旗下文创品牌“人文之宝”推出的“鲁迅系列·大先生的毛背心”,吸引年轻一代争相抢购。这款文创产品的原型来自1930年鲁迅的一件标志性穿搭——紫色绞花针织背心,原件现珍藏于鲁迅纪念馆。有网友戏称,这是文豪的战袍,穿上秒变“人间清醒文学青年”,也有作家表示穿上之后写稿更快了。
鲁迅长孙、鲁迅文化基金会会长周令飞曾表示,他对这款文创产品的“爆火”现象并不感到吃惊。除了文创,现在还有非常多的“黑科技”表现手段,让名人的展示从平面转向立体,从静态转向动态。
然而,市场上也出现了不少“问题产品”,对鲁迅肖像进行各种萌化、恶搞。比如将鲁迅形象设计成四方脸臭豆腐形的,圆脸面团型的,戴海盗眼罩的,甚至是染金发挂金项链的……这些“恶搞风”的鲁迅文创不仅贬损鲁迅形象,还会让青少年对鲁迅形象构成错误认知实时热点,造成极为不良的影响。
设计、生产、销售“恶搞风”的鲁迅文创涉嫌侵权。这种行为主要涉及肖像权和名誉权的法律风险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,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丑化、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肖像权。鲁迅虽已逝世,但其肖像权仍受法律保护。司法实践中已经明确,死者近亲属有权主张肖像权保护。将鲁迅形象设计为“四方脸臭豆腐形”“染金发戴金项链”等,通过夸张变形丑化其形象,直接触犯肖像权保护条款。此外,恶搞鲁迅形象(如“手持金榜题名卷轴”“迅哥儿带你去挣钱”)将其庸俗化、拜金化,贬损其作为文学家的历史地位,可能构成名誉权侵权。此类产品通过扭曲鲁迅精神内核,误导公众尤其是青少年对鲁迅的认知,已超出合理创作边界,属于“以文创之名行侵权之实”。恶搞风文创把鲁迅形象做成臭豆腐 引发版权与人格权争议